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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还借款“躲猫猫”,火速出击,促执行完毕
作者:陆颖婕、聂春丽  发布时间:2023-09-21 17:49:59 打印 字号: | |

“同志你好,请问下卿局在吗?我来给他送锦旗!”

9月12日上午八点多,申请执行人雷某某满脸笑容的将书写着“不畏辛劳 维护百姓权益 执法如山 捍卫法律威严”的锦旗,送至灌阳法院执行局接待大厅,表示对法官的感谢。

雷某某与江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,判决被告江某归还原告雷某某借款7万元及利息。判决生效后,江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。雷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江某,告知其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后果,江某不仅没有主动履行还款义务,反而四处躲避,和执行干警玩起了“躲猫猫”,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寻找江某,但均未找到。近日,接到线索,执行法官再次上门准备拘传江某并扣押其驾驶的车辆,江某趁执行干警上楼找人时开走了停在楼下的车辆。之后,通过交警部门对该车辆的监控,执行干警再次准备对该车辆进行扣押时,江某叫人试图把车辆开走,妨碍执法。当日下午,执行法官再次接到线索,火速出击,迅速到达江某所在地,并将江某拘传到院。

在执行局,执行法官对江某拒不履行债务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,并告知其试图隐藏车辆的行为,属于严重妨碍执行公务,这是一种拒执行为,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的,甚至可以涉嫌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,此时,江某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当即表示将积极想办法筹钱还款。当天其家属帮还清了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72610元,至此,本案全部执行完毕,案件顺利执结。


 
来源:灌阳县人民法院
责任编辑:戴雪晴